一、适用对象
在我院就读的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认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合法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2、海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3、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报《海南师范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证明,交就读所在系,经学院初审后填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再交经办银行审定,签订贷款合同,然后按合同规定领取贷款并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