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任务,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细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复试小组,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复试比例
因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实际上线人数差额比例不足120%,故复试名单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实际上线人数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全部进入复试。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作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前取得本科学历。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1.考生复试开始前,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求,按要求准备各项审核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2025年3月25日之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hnnust_pg@163.com,邮件中须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紧急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形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二)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
一志愿考生 | 专业知识与能力 测试3月26日 | 综合面试 3月27日 |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信息楼 |
(三)内容
1.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机考)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内容涵括《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3.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求平均分。
4.各招生专业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面试程序 |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10人工智能 | (一)考生个人各方面情况自我介绍(3分钟内)。 (二)综合面试: (1)评委提问综合问题(2-5个问题左右)——考生回答。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内);用英语与老师交互进行考核。 |
(四)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五)调剂说明
我院严格按学校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剂工作。预计4月8日起,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研究方向)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开展调剂工作,期间若调剂招生计划一旦完成,我院将停止调剂工作。
我院调剂缺额信息及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届时公布为准。调剂复试参照本细则执行,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招生专业名称 | 成绩合成方法 |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10人工智能 | 1.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总成绩×40% |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者(≥60分)即可予以拟录取。
我院的拟录取人数不超过规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其中各类专项计划与已录取的推免生等均含在总计划内。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仅以2025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不以《招生简章》及研招系统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为依据。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3.复试结束后2日内,我院将审核无误的复试与入学总成绩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4.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5.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时提交)。
2.所有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严肃处理。
3.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736635
邮箱:1363226160@qq.com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571158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