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开放基金”
项目监管责任书
经我院审核,由我院学生 等同学申报的《 》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推荐,并为此做出了以下承诺:
一、经核实,本项目申报所述情况真实,并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具有市场前景,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二、项目申报人品行端正,学有余力,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负责督促和帮助项目成员在实施项目的同时,能按计划完成学业。
四、负责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管理,并及时给予相应指导与支持。
五、负责监督和审核本项目经费按计划支出,保证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六、负责跟踪本项目的具体进程,并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七、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且对不能完成或重大违法违规的项目及时提出中止建议,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追缴结余经费(含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
学院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