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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 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8 来源:本站

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务〔2015〕 77 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科学合理编排课程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和基础。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有序进行,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和《海南师范大学院校二级教学管理职责规定》(海师办[2014] 52号文)要求,教务处在总结本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基础上,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进行布置,请各学院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课程安排工作。现将课程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教务处相关科室和各学院应在课程安排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教学处教研科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各学院报送的课程执行计划,确保正方管理系统中执行计划准确无误。

2.教务科根据执行计划,通过正方务管理系统向各学院下达教学任务,配合学院做好计划课程安排。

3.各学生所在学院检查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的下达情况,确保应开设课程全部下达  

4. 各开课学院检查开设课程信息,确保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准确无误。如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周学时有变更,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由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后,方可修改。

二、课程安排

下学期课程表编排时间为2015年610日-2015年710日,课程安排总体顺序是:板块课→全校性公选课→实验课→公共课→专业课,课程安排具体时间见附件。

在课程安排完成之后生成全校总课表,由学院教务办通知教师和学生在网上查询。课表一经排定,一般情况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情况要变动的,须向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并报教务处批准。

三、基本原则

1.教学资源最大化利用原则

编排课表时既要考虑课程安排的科学性,又要使教室、仪器设备、场地得到充分利用,减少闲置和浪费,为学校节省开支。为了充分利用教室、实验室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须根据每门课的课程性质、教师及教室资源等因素对教学计划内各门课程统一制定合班标准。实验课(上机课)的安排要满足实验室(机房)提出的开课要求,无需使用的不能占用实验室(机房)环境;对于抽象、专业性强、适于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优先安排在多媒体教室授课。

为充分利用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上午尽量不安排连续3学时的理论课程,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可采用单、双周课程安排的方式。上午连续2节课的安排,可以安排1-2节或3-4节,不能安排2-3节,下午连续2节课的安排,可以安排5-6节或7-8节,不能安排6-7节。

2. 效果效率优先原则

课表编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与学习效率,应当能使学生在一天和一周内始终保持上课的高效率。在课表编排中应坚持在每天不同的时间段安排不同类型的课程。根据不同课程类别和性质,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课程合理搭配,基础理论课程与实验技能课程合理搭配,记忆性较强的课程与理解性强的课程合理搭配,难理解的课程与较易懂的课程合理搭配,以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原则上不能合班教学,《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不能合班教学。确因师资紧张,其它公共课程需要合班时,须符合学分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以及考试要求相同的条件方可安排合班教学,合班教学一般安排两个行政班为宜,人数控制在125人以内。

考虑到每学期转专业的情况,请排课时根据往年转专业人数,预先做好准备,避免因转专业造成上课人数过多。

3.学时分配均衡合理原则

课程安排时,要求全周(周一至周五)全天(各个上课时段)均匀排课,确保每天的每个时段都安排一定比例的课程,不能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周中的某一、两天,也不能将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天中的个别时段,不按此要求者,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每门理论课程一般以2学时为单元,安排课程授课时间;既要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教师的负担,每个教学班级每天不宜超过6学时,每周一般不能超过28学时,任课教师每天授课不宜超过6学时,一天内不允许同一老师给同一个班上两门课程;同一课程同一教学班上课时间保持一定的间隔,至少隔日安排该课程(理论课和实验课除外);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各班级课程学时在每周内的分布要相对均匀,并具有连续性;在整个学期,各周的课程学时分布也要相对均衡。课程安排时,还要注意教师跨校区上课的安排,避免出现同一半天内在两个校区授课。

4.全校统筹规划原则

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全校公共选修课时间的统一性,学校统筹规划南校区周三晚上9、10节和周五上午1、2节、桂林洋校区周四下午5、6、7、8节分别安排2012级、2013级、2014级校级公共选修课;周四晚上安排2014、2015级全校性公共课(大学日语、大学德语等),各学院应错开此时间段安排课程。

考虑到学校会议安排,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不给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安排课程。每周二下午、周五晚上尽可能不排课,给学生留出时事政治学习和社团活动时间;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每周五7、8尽可能不排课,以错开学校各类考试考务会的组织安排时间。

5.满足教师教学基本工作原则

各学院要从课程安排、实践教学、论文工作等方面全面统筹教学工作,在满足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出发,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工作。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凡我校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各学院要将专业核心课程安排给教学效果好的骨干教师担任;新上岗的教师,尽量不要安排专业基础课,周课时量不超过6节。 

要求各学院在认真总结课程安排工作中存在问题,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根据以上所列出的课程安排基本原则,认真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工作流程及时间表

 

 

 

 

 

教 务 处

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