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0-16 来源:本站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11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海科工信字【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校科研人员应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企业作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二、协议初审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拟好后请先送科研处初审,然后再打印装订,签字盖章。模版可参考附件。

    三、装订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封面、项目申报表、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目录、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附件排序应与附件目录一致,所有材料必须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采用塑料封皮等其它方式装订的概不受理。材料封面采用申报书的封面即可。具体请阅读文件。
    四、受理要求

1.材料受理:申报纸质材料个人在上报海口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同时,报送一份科研处存档。   

2.申报时间:2011年3月23日前,愈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8692

    箱: keyanj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