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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0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日期:2015-10-16 来源:本站

各单位:

 为了准确统计我校2010年科研成果,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组织本学院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成果登记所需材料、基本程序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的相关要求

(一)登记要求

1、各单位请从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科研成果登记表》(Excel表格)(附件1) 和《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统一录入并统计,我处不受理个人成果登记。

2、非2010年度科研成果需要的,请单独填报《科研成果登记表》。

3、机关各部门人员的成果归到与专业相关的学院登记。

(二)提供材料要求

1、学院汇总材料

《科研成果登记表》和《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

2、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由学院收集并提交科研处成果科,需提交的佐证材料详情如下:

1)著作类: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http://www.cppinfo.com/)或著作原件的相关复印件(封面和版权页),合著或合编成果需提供原件

2SCIEIISTP等收录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或检索号;

3)论文类: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或期刊原件的相关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页、版权页);

4)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专利和鉴定成果: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成果登记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院级审核(2011418日—58日)

1、个人登记科研成果

学院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将个人科研成果录入《科研成果登记表》,并准备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汇总并审核

1)学院收集个人的《科研成果登记表》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汇总《科研成果登记表》和统计《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2)学院对本单位的科研成果进行院级审核。

(二)校级审核(201159日—519日)

1、科研处成果科收集、核对并审核学院提交的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登记表》和《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2、科研处成果科对学院初审材料进行校级审核,校级审核采取对学院逐一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提交校级审核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地点为科研处成果科。

   附件:《科研成果登记表》

             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一一年四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