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开始受理,请老师们积极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校内立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海师办【2009】53号)的规定,青年教师项目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年龄未满35岁(含35岁);
3.中级以下(含中级,但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下学历;
4.已获得海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第二次申请,每人资助不超过两次。
5.已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理科项目6000元,文科项目4000元。
三、申报要求
1.学院审核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并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排序推荐。纸质申报一览表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受理
项目申请书(纸质1份及电子稿)、申报一览表(纸质1份及电子稿),由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受理集中在2011年11月21日。
我院材料受理集中在2011年11月14日,电子版发送至`296935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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