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评选范围:我院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学校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以及具有我校学籍并已注册的在校共青团员学生。
评选项目: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习标兵、十佳文体标兵、十佳创新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通讯员、十佳社团、十佳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3.关心支持学校改革和发展,在校园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者;
5.学习勤奋,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其中起骨干作用,学业成绩优秀,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6.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敬师长、作风正派、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广泛联系群众,在同学当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3.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期间,积极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工作成效显著;
4.学业成绩良好以上,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5.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会干部”;
6.曾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优先。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工作满一年以上;
3.曾获得校级“优秀团干部”者;
4.学业成绩良好以上,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5.所在团支部班子健全,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及时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科技活动,活动成效显著。
6.为提高团支部团员的整体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四)“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的成绩;
3.品学兼优,上年度获得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4.通过国家非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通过国家英语专业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规程,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
6.通过研究生入学初试者或通过国家非英语专业六级考试者优先。
(五)“十佳文体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文体活动;
3.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4.曾在全校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或在全校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5.曾在全省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或在全省性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6.曾在全国性大学生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奖,或在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或单项比赛中获奖。
(以上1、2、3条件必须具备,4、5、6条件具备一项即可。)
(六)“十佳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内纪律;
2.学业成绩良好;
3.撰写的学术论文有2篇曾发表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或有得到校级以上部门认证的制作、发明作品;
4.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有3篇以上曾发表在省级以上报刊上;
5.撰写的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论文获省级评比一等奖;
6.曾在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曾在校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
7.曾在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研创新类竞赛中获奖;
8.曾在全省或全国“挑战杯”系列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以上1、2条件必须具备,3、4、5、6、7条件符合一项即可。研究生在读期间攻读学位任务内的科研作品不算。)
(七)“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团内纪律及青年志愿者章程;
2.通过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注册的志愿者;
3.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满一年以上,完成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50小时以上(以本学年《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上登记的并经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过的志愿服务时数为依据);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或协助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5.学业成绩良好以上。
(八)“十佳通讯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校纪校规和团内纪律;
2.积极为《海南师范大学报》、《海师青年》、《海师社团》、海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校团委网站等校级以上校内外各类报刊、杂志、网站投稿,并且2012-2013学年内发表了10篇以上的文章(不含“一句话新闻”或短讯);或于此期间,在学院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18篇以上的文章(申报者要提供文章发表的佐证材料)。
3.曾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征文比赛;
4.积极参加校、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5.学业成绩中等以上。
(九)“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在学校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2.模范遵守《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3.社团负责人定时参加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议;
4.每学年度活动都有学年度整体计划和总结;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6.本学年组织的各类特色活动不少于3次(不包括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安排的活动任务),常规活动不少于5次;
7.开展与本社团相关的活动,效果好(包括:文学性社团刊物出版及时,内容新颖丰富;专业性学习类社团开展科研活动有成效或学术讲座有吸引力;其他社团活动学生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各社团常规活动有秩序、有效果等);
8.会员费管理合理,财务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9.上年度荣获校级以上学生社团活动各类表彰或在开展社团活动月、文化节、“校园新星”擂台赛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社团优先。
(十)“十佳团支部”评选条件
1.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团支部;
2.班子健全、团结;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支部成员严于律己,工作扎实,在同学中威信高,团结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明显;决策民主;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3.有计划地、积极地做好组织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团费收缴率达100%,团员注册、团员证管理、团员教育评议等团务工作已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4.较全面而准确地掌握团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党组织的助手和帮手,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5.经常性、创造性地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活动中成绩突出并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团建活动;
6.在新媒体团组织建设中表现积极,并建有新浪微博与腾讯微博;新媒体积极活跃,每月发表不少于10篇微博;通过新媒体引导团员青年思想,影响深刻;
7.在引导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展学习理论和科研活动、促进学风建设等活动中,作用突出,效果明显,上年度青年团员的重修率为15%以下;
8.团员组织纪律观念强,无重大违纪、违规现象;
9.上年度获省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或在本年度开展的团日活动中获奖的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十佳社团”的评比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民主评议,推荐产生12个候选单位,其他九项“十佳”以团支部为单位向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推荐产生学院的“十佳”,每项“十佳”推荐1个候选人(集体)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召开全委会对院级“十佳”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学年校级的“十佳•百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