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编排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的要求,认真做好下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教学执行计划的录入。具体路径如下: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年级——专业(进入课程信息管理)——(右键)制定查看新教学计划——(右键)增加(或修改)记录(注意:请手工逐条录入)。由于教学执行计划的确定信息将作为后期学生毕业审核的标准,请仔细核对学生所修课程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执行周、周学时、专业方向、开课单位、开课学期等信息(包括公共课程的相关信息),确保2014级、2015级执行计划与201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2016级、2017级执行计划与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由于2016级、2017级实施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改革,因此需特别注意依据学校大类招生与分流培养方案(具体详见附件)进行执行计划的核对。2016级执行计划依据专业录入,2017级执行计划依据培养大类录入(非大类培养的专业除外)。
需学生网上选修的课程(包括部分学生选修的课程)应注明“选修”字样;需合班开课的课程,课程编号应调整一致;计划中如有教育见习安排,应注明执行周次,以便统筹安排公共课合班教学;专业方向名称应与教学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专业课程执行计划核对单打印路径: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选择学院、年级、学期(各年级相应的开课学期),“专业方向”复选框不必选中,排序选项默认为“课程代码”→选择需打印的专业→点击“输出”按键→打印输出的Excel表格。
二、执行计划调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栏填写“执行计划更改申请”,并提交纸质《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报教研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将调整结果填入执行计划。
《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打印方法: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点击鼠标右键并选择“增加记录”→填写更改申请→点击“打印申请表”。
三、合理安排开课学时。原则上周学时最高不超过28学时,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6学时,非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8学时。
四、严把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关。即“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方有资格担任课程主讲资格”。凡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而任课的教师须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安排。
五、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副教授(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各单位务必安排其为本科生授课(包括公选课)。
请于11月2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计划录入工作,待教研科审核通过后,执行计划需打印出来,并由核对人签名、教学院长审批、学院盖章,于12月1日(星期五)前报送教研科。
联系人:胡老师 65888759(8659)
特此通知。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