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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
日期:2018-07-15 来源:本站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理论和教师教育知识,熟练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学习数字媒体、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技术,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教书育人的良好素养,能在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从事信息技术相关教学的专业教师,以及从事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技术,特别是数字媒体、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工作的计算机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最新信息技术,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具备高水平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综合素质。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1.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致力于从事计算机教育事业。

  1. 业务素质
  1. 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
  2.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具备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开发计算机应用系统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受到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训练,具有一定的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能力;
  4. 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与计算机有关的法规;
  5. 掌握教育与心理学基础知识,具备从事计算机教育的能力。
  1. 人文与科学素质
  1. 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文化素养,了解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环境保护、国防知识和有关科技发展的新动向;
  2.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和翻译有关计算机专业的文献、资料和书籍;
  3.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及团队合作能力。
  1. 身心素质

掌握体育、卫生保健和心理调适的基础知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身心素养和健全的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 4 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数字逻辑、离散数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网络规划与系统集成、软件工程(含UML建模)、网络安全与管理、图形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网络协议与编程。

五、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1.课程学分结构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要求

小计

比例

备注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35

42

29%

将计算机类的公共课归入学科基础课

选修

7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23.5

23.5

16%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41

41

29%

 

专业拓展课程

选修

4

4

3%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13

15

10%

 

选修

2

 

实践课程(不含课内实验)

必修

15

18

13%

 

选修

3

 

合 计

必修 

127.5

143.5

89%

 

选修

16

11%

 

2.开课规划

        统计 学期

学分总数

周学时数

课程门数

考试门数

第1学期

21.5

25

10

3

第2学期

24

26

9

6

第3学期

24

26

10

5

第4学期

27

25

11

5

第5学期

23

22

12

4

第6学期

14

14

8

2

第7学期

6

0

1

0

第8学期

4

0

1

0

 

3. 课程设置说明

(1)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创新学分获取规定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获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①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计算机类、信息类竞赛三等奖以上;②参与一项院级(含院级)以上创新项目(国家级排名在前5名内,省部级排名在前4名内,校级院级排名在前3名内);③参与一项教师主持的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④获得任意一项发明专利证书;⑤在公开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专业论文;⑥获得国家软件水平考试初级以上证书;⑦其他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实践活动。

(2)专业拓展选修课说明

学生可以在所属大类中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跨院、跨学科的相关专业选修课程,所选课程学分可作为专业拓展选修课程学分计算。

(3) 毕业设计免修规定

学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并以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可申请免论文选题等过程工作,直接获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a)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免答辩,成绩以“中”计算;如学生想获得“良好”以上成绩,必须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b)论文在省级以上(不含省级)非核心期刊发表,免答辩,成绩以“良好”计算;如学生想获得“优秀”成绩,必须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c)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ISTP、SSCI、AACI检索收录,免答辩,成绩以“优秀”计算。

(d)已申请其它创新学分的论文成果,不能作为毕业论文免修使用。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43.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3.5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1学分,专业拓展课程4学分,教师教育课程15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即可毕业,发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范)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附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范)本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