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的、较强的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的应用型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及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育教学、能承担中小学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中小学学科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专业基础,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了解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前沿和发展趋势。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发挥自身优势,进行创造性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研究工作。
(五)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在学期限不超过4年。两年学习期满,不能按期毕业者,学生本人须提出延期毕业申请,注明预期毕业年,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以进行后期学籍注册。在学期限达到4年仍不能正常毕业者,按《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注销学籍。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脱产培养方式。
五、学分和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 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开设 学期 |
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
公共学位基础课 (4学分) |
英语 |
1 |
90 |
2 |
考试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 |
2 |
考试 |
||
专业学位基础课 (8学分) |
教育学原理 |
1 |
|
2 |
考试 |
|
课程与教学论 |
2 |
|
2 |
考试 |
|
|
教育研究方法 |
2 |
|
2 |
考试 |
|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1 |
|
2 |
考试 |
|
|
专业必修课 (10学分) |
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
2 |
36 |
2 |
考试 |
|
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
1 |
36 |
2 |
考试 |
|
|
教育技术研究方法 |
1 |
36 |
2 |
考试 |
|
|
学习资源的设计与开发 |
2 |
36 |
2 |
考试 |
|
|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
2 |
36 |
2 |
考试 |
|
|
专业选修课 (至少6学分) |
信息时代的学习理论与实践 |
1 |
18 |
1 |
考查 |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挖掘 |
2 |
18 |
1 |
考查 |
|
|
中小学生图形化编程技能 |
1 |
18 |
1 |
考查 |
|
|
远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
2 |
18 |
1 |
考查 |
|
|
python程序设计或R语言 |
1 |
18 |
1 |
考查 |
|
|
可视化技术 |
2 |
18 |
1 |
考查 |
|
|
实践 教学 (8学分) |
校内实训 |
2 |
36 |
2 |
考查 |
|
校外实践 |
3 |
|
6 |
考查 |
|
|
补修 课程 |
教育学 |
1-2 |
— |
— |
— |
|
心理学 |
1-2 |
— |
— |
— |
|
|
学科教学论 |
1-2 |
— |
— |
— |
|
|
|
|
|
|
|
|
|
|
≥36学分 |
|
|
注:(1)补修课程是指: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2)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实施实践教学活动。
七、考核
考试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课程评分为60分及其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考查课程的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查课程评价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教学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二)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2.0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