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申报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的通知》(海宣联〔2023〕7号)的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开展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必须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非营利性机构,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二)必须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形成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该领域达到国内、省内或市内领先水平;
(三)具有较强科研队伍,研究团队人员总数不能少于10 人,可由本单位人员和外单位在本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但外单位人员所占比例不能超过30%。带头人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E 级以上人才,成员有2人以上 高层次人才 (E 类及以上人才)。如果研究团队有海口市民俗专家,政策可适当放宽;
(四)重点新型智库每个研究方向应设方向负责人1名,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有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的经历,决策咨询研究能力较强,在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五)重点新型智库研究团队要有较强的研究基础,近5年承担与重点新型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不少于5项,在核心期刊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内刊或中央级和省级报纸上公开发表与重点新型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决策咨询成果不少于5篇,被海口市级以上党政领导部门采纳或获得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六)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成果转化渠道和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七)有科学合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章程;
(八)具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良好条件;
(九)负责人应满足《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
(二)申报材料
《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申报书》一式8份,《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于5月14日前送至南校区人文社会科学院(原科研处平房倒数第二间)。以上材料电子版于5月14日前发至hssk2019@126.com,邮件名称“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申报+智库名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 13637541985 邮 箱:hssk2019@126.com
附件:1.关于申报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的通知
2.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认定管理办法
3.海口市重点新型智库申报书
4.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