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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3-03-28 来源:本站

 

为顺利完成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任务,现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学院复试工作机构

1、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复试小组,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确定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我院各研究生学位点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确定为120%,调剂复试差额比例确定为150%。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作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对调剂考生,我院将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缺额人数及复试差额比例,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统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分数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其中,调剂网络空间安全学科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需是0839网络空间安全、0835软件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前取得本科学历。

(4)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只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计算机类(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等)、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和技术、微电子科学和工程)的考生调剂。

(5)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50分及以上。符合此条件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备注栏填写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或雅思、或托福成绩,同时将英语成绩单发到邮箱:hnnust_pg@163.com,邮件标题专业方向+姓名+英语成绩单。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填报、补报,若不按要求填写或不发成绩单到指定邮箱的,均视为不符合此条件。

3、调剂流程将按《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

4、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经审核同意接受调剂申请,且完成调剂系统程序者,获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调剂复试名单也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公告。调剂要求见《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1、考生复试开始前,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2、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求,按要求准备各项审核材料。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形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一志愿考生

 

专业知识与能力

测试4月1日

 

 

综合面试

4月2日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信息楼

 

 

调剂考生

 

专业知识与能力

测试4月11日

 

 

综合面试

4月12日

 

 

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信息楼

 

 

)内容

1、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机考)形式,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内容涵括《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分钟,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3、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求平均分。

4、各招生专业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面试程序

网络空间安全083900

(一)考生个人各方面情况自我介绍(3分钟内)。

(二)综合面试:

(1)评委提问综合问题(2-5个问题左右)—考生回答。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用英语与老师交互进行考核。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085404

(一)考生个人各方面情况自我介绍(3分钟内)。

(二)综合面试:

(1)评委提问综合问题(2-5个问题左右)—考生回答。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用英语与老师交互进行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函审、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方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术道德及诚信状况,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成绩合成方法

招生专业名称

成绩合成方法

           网络空间安全

 1.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成绩×40%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特别说明,我院各学位点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网络空间安全

083900

16人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085404

20人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或入学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时提交)。

2、所有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招生工作纪律

1、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严肃处理。

3、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736635

邮箱:1363226160@qq.com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571158

九、其他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