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在桂林洋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我院师生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及部分学生约200人,由学院委派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行了逐条领读学习。学习的脚本为唐欣瑜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解读版ppt。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章二十八条内容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广大师生明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对国家关于教育教学工作场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要求,有了清晰的法律认识。“通过学习,就是让广大师生树立在公共场合和教育教学工作中‘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法条意识”,我院党委书记曾德立如是说。